淄博市建筑管 理处主要职能

    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依法管理全市建筑失常和建筑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建筑业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建筑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设备供应等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定与履行,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与纠纷;负责发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施工企业资质等信息,集中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有关手续;依法对全市建筑施工、安装、建筑制品等企业的资质审查定级;组织指导建筑企业外出承接工程;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参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防护用品、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组织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公关和先进技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示范工程的评选、申报;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经理的核定认证;负责全市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装饰装修企业的资格审定以及进出市施工资格审定、备案。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劳保费用的管理以及全市建筑业的计划统计。